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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唱”现象愈演愈烈 文化部再“开刀”
发布时间:2009/6/1 所属类别:文化动态
      积极部署查处假唱、假演奏行为

  文化部再向假唱开刀

  5月26日,文化部市场司组织北京、上海、江苏、湖南、四川等省市的文化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人员召开了打击和制止假唱行为视频工作会议,就如何在法规层面上遏制演出中的假唱、假演奏行为,继续征求地方文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部署了近期各地要进行查处假唱、假演奏行为的工作任务。这次会议还发出了一个明显信号:文化部将出台营业性演出中新的防止假唱的管理条例和惩处办法,以法规利器再向败坏演出市场诚信的假唱开刀。

  假唱现象愈演愈烈

  20世纪80年代后在国内舞台上出现的假唱现象,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关于假唱问题的讨论也成为媒体报道的一大热点。然而,近年来假唱现象仍有愈演愈烈之势。尽管有少数歌手大声疾呼,并发起“真唱运动”,但更多的歌手似已麻木。有人甚至声称,99%的歌手在某种程度上进行过假唱。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假唱主要存在于电视台的电视文艺直播、录播节目,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等举办的庆典演出活动以及在体育场(馆)举办的大型组台演出。其中,电视文艺直播、录播节目和政府举办的庆典演出活动,是假唱的多发区。

  “2009年央视春晚要求真唱,个别演员就因唱不准自己的成名曲而被取消节目。这已不是令人惊讶的消息,人们见怪不怪,这更值得有关人员深思。”一位文化管理干部坦言。

  假唱危害不容忽视

  “再也不能任由假唱行为肆无忌惮发生了。”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说,“某单位举办我国与某国的联合庆典演出,为使现场演唱水平不至于差距太大,我国演员全部用了还声技术(假唱),而外方演员则全部是真唱。幸亏外方不了解情况,否则将造成极坏的国际影响。”

  文化部市场司娱乐演出处处长孙秋霞说,假唱对演出市场的危害不容忽视:一是公然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侵犯了观众合法权益,也是对观众极大的不尊重;二是不利于演出市场诚信建设,败坏行业风气,造成演艺界真假不分、虚假繁荣的局面;三是导致演员对外在技术过分依赖,而不注重演出基本功训练,对演员自身的发展危害巨大;四是造成少数所谓知名演员凭借还声技术而不是实力长期霸占荧屏和舞台,严重阻碍了新一代演员的成长,不利于演艺界的吐故纳新,甚至导致演员出场费不断上涨,这也是当前演出制作成本居高不下和演出票价偏高的重要原因之一;五是导致演出界演艺水平滑坡。因此,市场司正在按照文化部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防止假唱的管理条例和惩处办法,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综合治理假唱问题。

  重点出击制止假唱

  “建议把在演播厅以外进行录制的电视文艺节目纳入假唱监管范围,依法进行审批和监管。”

  “演出举办单位要派专人对演唱、演奏行为进行监督,做好演员、乐队、曲目、音响设备的名称和演出过程的基本情况记录备查。”

  “文化行政部门和执法机关可以派执法人员对演出过程及舞台技术及音响专业部门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对假唱、假演奏行为进行取证。”

  “目前,有假唱行为的,包括演员和演出单位处以5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对给假唱提供条件的,处以5000元到1万元的罚款。这样的惩罚力度是不是太低了?建议重罚。”

  “都说查处假唱取证难,其实也不难,如果没有音响师等技术人员的配合,谁能做到假唱、假演奏?建议制定音响师职业操守规范,发现其协助假唱,取消其资格。”

  这是一些来自剧场、演出公司、舞美和音响工程公司、演出行业协会、文化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的人员的声音,其中有的建议正在研究是否纳入到将出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来。

  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世界各国不少领域都面临着诚信的挑战,我国亦如此。打击和制止假唱行为是演出市场诚信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相关部门会进一步细化假唱行为取证技术标准和法定程序,切实解决假唱行为取证难的问题;还要加大对假唱行为的处罚力度,激浊扬清,为真唱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地文化部门和文化行政执法机构要认真梳理一下演出市场的现状,列出在本地经常假唱、假演奏的演员黑名单,以及容易发生假唱、假演奏的演出场所名单,密切关注这些演出场所和已列入黑名单的演员近期将举办的演出活动,选派精通业务的执法人员对演出过程及舞台技术音响专业部门,利用技术手段,采取行政措施,暂扣、审查演出播放的音源,并录制播放声音,对假唱、假演奏行为进行取证——因为不同声道的声音是可以辨别出来的。

  他强调说,这次视频工作会议,就是文化部门再向假唱开刀的动员会和部署会,文化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打击假唱,要打稳、打准、打狠,最大程度地挤压假唱行为的生存空间。

2009年06月01日 14:58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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