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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第三批“非遗”项目评审严打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2009/7/20 所属类别:文化动态
针对媒体“非遗”“商品化”、申报“企业化”的质疑 ———

  轰轰烈烈的“文化遗产日”刚过,北京市文化局非遗处和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又启动了第三批市级“非遗”项目的评审,昨天,经过5个组别40多位专家连续3天的辛勤工作,130多个申报项目的初评工作即将结束。由于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前后,一些媒体对于近几年“非遗”保护的做法和效果提出了质疑,认为“物质化”、“商品化”、“企业化”等倾向正侵袭着这项关乎一项传统文化传承的事业,对此,北京市文化局非遗处处长千容表示,“虽然这样的说法有片面的地方,但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因此我们在此次市级‘非遗’项目的评审中将坚持宁严勿宽的原则。”

  至于“非遗”“商品化”、申报“企业化”的倾向,起因是2006年,某饮料进入了国家级“非遗”名录,今年3月,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数据表明,去年一年,这种饮料的销售增速超过了60%以上。正是这种火箭般的助推速度使得一些企业看到了“非遗”头衔对于市场的刺激,于是纷纷找到“非遗”保护部门要求申报。千容表示,“媒体的担忧也正是我们所担心的,一旦申报‘非遗’与商业利益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将会减弱其严肃性和原真性。当然一些老字号企业本身就传递、承载着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因此通过申报非遗提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带动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但在申报中违背客观事实夸大宣传,或由于商业利益的驱动而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现象,我们在评审时就会非常慎重。”

  相比往年,今年的评审工作更加重视各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文本和申报片,千容表示:“因为所有评委不可能深入到每一个申报项目所在的地区进行实地考察,此时申报文本和申报片就成了最重要的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世界级‘非遗’的评审采取的也是这种方式。”不过这种模式的前提是充分的信任,申报单位必须本着实事求是,不夸大渲染的原则。而在今年的评审中,评委们就发现有些申报材料中存在着虚假成分。比如某区申报的“灯笼制作技艺”,在申报文本的第一句就宣称自己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其实他们是从2006年才开始灯笼制作的。对于这样的现象,千容表示,“将严格淘汰出局”。

2009年07月20日 09: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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