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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将在北京世纪坛举行
发布时间:2011/6/10 所属类别:文化动态

泉州提线木偶:代表性传承人傅端凤(右)向徒弟吴晓晖传艺。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的2011年“文化遗产日”主题活动6月10日至15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展览馆举行。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一体战略布局中一部重要法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为了宣传和普及这部法律,今年“文化遗产日”确定的主题为“依法保护,重在传承”。围绕主题,本次活动由“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和“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三个部分组成。

  在“依法保护,重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展区,观众首先可以读到法律文本全文,进而通过阐释文字来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薪火相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参展项目涉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9个类别,共41项。来自北京、山西、辽宁、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25个省(区、市)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携徒晋京,同台献艺。主办方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的特点,将师徒同台展演活动以表演和展示两种形式呈现于观众。表演部分以符合传统表演艺术特性的11个项目为主,共有参演节目22个,每轮演出约1小时;展示部分以手工操作性较强的30个项目为主,并配以图文并茂的展板和精选的160余件展品。近年来,为大力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切实做好对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分别于2007、2008和2009年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些传承人的各种实践方式,特别是对后继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传承产生了积极作用。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活动,直观地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传承”的工作目标和实践成果。

  “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是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摄影展。此次展出的221幅(组)作品,是从全国范围两万多幅应征稿件中严格遴选出来的。这些融纪实性和艺术性、真实性和典型性于一体的摄影佳作,用镜头语言全面而客观地反映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源状况、存续状态和保护成果。观众将随着摄影家的镜头,通过定格的画面去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跨时空的强大生命力和魅力,从而唤起人们珍爱传统的文化自觉。

  今年的“文化遗产日”,已是全国人民度过的第六个“文化遗产日”。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推进,各级政府、相关机构为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采取措施、提供支持的工作重点已成为广泛共识。6月1日起实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不仅仅是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而且还将成为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针。

1·依法保护,重在传承——《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四位一体战略布局中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文化立法的重要步骤,在文化建设立法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部法律的出台,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将各级政府部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上升为法律责任,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开启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篇章,也为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需要广泛宣传、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以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依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薪火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师徒同台展演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根植生活、以人为载体的活态文化,是传统文化基因通过发展着的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动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和保护必以其持有者——传承人为根本,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

  为大力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对传承人的保护,文化部分别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布了三批共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这些代表性传承人以各种方式践行传习,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此次展演以传承人师徒同台表演和现场展演形式,表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在传承”的工作理念和实践成果,着重体现师徒之间的传承关系。同台表演部分由大众喜闻乐见、短小精悍的传统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体育节目构成;现场展演部分为手工艺操作,涉及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类项。通过展演活动,让公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些代表性传承人的精湛技艺,更加直观地感受中华民族的非凡创造力,促使全社会进一步重视传承人保护和传习实践。

3·我们的精神家园——201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大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的精神家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存续至今的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加以记录、整理和存档,并借助现代影像技术手段传递其文化信息,使之作为人类文化记忆代代相传。

  本次展览是第一次以表现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全国性摄影大展。征稿启事一经发布,即得到全国各地摄影家和爱好者们的热情响应,投稿如潮,盛况空前。这里所展示的,是评委们从两万余幅投稿作品中认真评选出来的21幅(组)获奖作品和200幅优秀作品。

  摄影大展主办方希望通过这些真实、典型、艺术地反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状态和丰富面貌,融纪实性和艺术性、真实性和典型性于一体的摄影佳作,增进公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和存续状态的认识,增强大家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的责任感和自觉意识,也以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水平和影像质量的提高。

  这些展览作品,将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管理中心录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从而成为支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群和公共服务工作平台的重要数据资源。
 

     

2011年06月08日 13:06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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