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延续至今的艺术学府。其下设的音乐学院,也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的高等音乐教育机构之一,可追溯至1912年由著名画家、教育家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专科学校音乐班。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学院已积累了雄厚的学科基础,形成教学、科研、艺术实践于一体,协调发展、体系完备、具有突出优势和鲜明特色的专业高等音乐教育基地。
音乐学院目前公建有6系1室2所,即:音乐学系、声乐系、管弦系、键盘系、民乐系、音乐教育系、作曲系、基本乐科教研室、音乐学研究所、民族声乐研究中心,涉及4个学科门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含指挥〉、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既有雄厚根基的传统专业,也有若干新兴学科与交叉学科。此外,学院还设有实验乐团、音乐考级委员会、远程教育部等科研和实践基地。1981年起,学院陆续获得所有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国家第一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于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又获取得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资格。所有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并接受外国留学生。音乐学科为江苏省“十五”与“十一五”期间重点学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和音乐学为江苏省品牌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江苏省特色专业。2008年,“民族音乐概论”、“传统音乐美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几十年来,学院已建立起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02人,其中教授29人、副教授33人(共占教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含博士生导师6人、硕士生导师38人)。在教学科研中,涌现出一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者,多人荣获“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教师”、“省级跨世纪学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音乐学院秉承“闳约深美”、“求实、创新、致美”的校训与校风,注重文化修养,突出艺术实践,追求德艺双馨,活跃于国内外各大舞台,硕果累累、成绩斐然。
音乐学院将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发展新的增长点,引进现代管理理念,大力推进创作表演,加强发展科研创新。将努力建设具有中国文化精神、具有地方区域特色,国内一流,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艺术院校作为自己的未来定位和目标。